下列公文写作中,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的是_____。
A、联合行文时,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
B、下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,上行文可以不标注签发人姓名
C、根据紧急程度,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“特急”“平急”
D、涉密公文不标注份号
答案:A
解析: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》第9条对公文格式有下列规定:“(一)份号。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。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。……(三)紧急程度。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。根据紧急程度,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‘特急’‘加急’,电报应当分别标注‘特提’‘特急’‘加急’‘平急’。……(五)发文字号。由发文机关代字、年份、发文顺序号组成。联合行文时,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。……(六)签发人。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。”故选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