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文化百科 古典文学 列表

四字成语

宝鸡老物件:雍正五年勒《禁采兰草碑》

2023-05-06 21:55:15

清代,秦岭山中产兰。每年二、三月间,宝鸡地方官员差役益门镇(今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益门堡村)百姓进山采挖,逐渐成风。为采兰,进山百姓常被虎狼毒虫伤害,甚至丧生。雍正五年(1727年),新任宝县知县杜蒉生得知此事,深感同情,故勒《禁采兰草碑》立于益门镇,明令禁止官员差役百姓采兰草。

1996年《宝县志》记载了此碑的碑文:

宝鸡县知县杜为禁采草事。

宝邑旧例,地方官于二三月内命益门镇四村百姓,入山采取草,常被虎狼毒物伤身殒命,本县莅任后闻之,深为悯恻。随据各堡居民人等公吁到县,为此永行禁止,令小民勒石,以垂久远是为记。

文后加注:“碑为雍正五年(1727)邑令杜蒉生撰,今不存。”

2010年,马珂先生在益门堡村三组路边墙根下发现《禁采兰草碑》。此碑麻石制,长约1.5米,宽约50厘米,厚15厘米,上面“禁采兰草碑记”较为清晰,其它小字已难以辨认。

据《重立禁采兰草古碑 “竖起一座文化碑”》(《宝鸡日报》2012年10月15日)报道,此碑被立于益门堡村东南部山坡上的三凤台。



欢迎点击以下标题,观看我们制作的九集电视纪录片《陈仓道》:

第一集 雄关漫道第二集 践草为径第三集 栈道千里第四集 暗度陈仓第五集 出师未捷第六集 力挽狂澜

上一篇:古代最俏皮的一首送别词,唯美感人,情意绵绵,读来别有一番风味
下一篇:祝重寿:大同辽金彩塑新论

成语词典         Sitemap    Baidunews